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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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动态|大成知产律师胜诉归来!

2022年7月1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案情简介


郑州J公司与深圳K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历经四个回合庭审,终于尘埃落定。在第一回合对决中郑州J公司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指控深圳K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宜昌市中院经审理后认定侵权事实成立,深圳K公司应当停止侵权。K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K公司向孙大勇律师团队寻求支持。考虑到深圳K公司在二审过程中已经委托代理律师,孙律师团队经全面研判案卷后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技术特征,由此不构成侵权。该主张被湖北省高院所采纳,深圳K公司二审胜诉。



J公司此时不服,继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由此开启了双方第三回合对决。然而遗憾的是,K公司此次并没有委托孙律师团队出庭应诉。最高院经审查分析后,针锋相对的指出二审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技术特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由此发回湖北省高院重审此案。面对急转直下的不利情势,深圳K公司决定全面委托孙大勇律师团队代理此案,由此开启双方第四回合的巅峰对决。孙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涉案专利的技术应用场景和技术发展背景,查阅了涉案专利的全部授权、确权文档尤其是专利无效审查文件,借助新发现的专利无效审查文档,孙律师团队代表深圳K公司向湖北省高院再一次全面详实的阐述了不构成侵权的主张,而该主张最终被湖北省高院再一次采纳,深圳K公司最终胜诉。


主任致词

张健(大成深圳办公室董事局主席、主任):

大家好,我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健。孙大勇律师代理的这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客户一审已经败诉的情况下二审助力客户反败为胜,这个代理过程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不言而喻。取得这样的成绩并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我也为他们感到由衷的高兴。每一个反败为胜的案件的背后,都包含着委托人的巨大的信任和支持,也包含着我们律师团队兢兢业业、全心全意的付出。孙大勇律师团队就是这样一支意志坚强、能力卓越的、优秀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我们大成就是由许许多多这样优秀而卓越的律师团队所组成。大成一直秉承着诚信、专业、勤勉的服务理念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积极作为,为建设法治社会砥砺前行!



采访问答

主持人 周芮

孙律师,您好!本次看似明了的专利侵权纠纷却有迥乎不同的裁判结果,作为被控侵权方的代理律师,您的办案心得是什么呢?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产品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原告专利中包含了注射板移动机构这一技术特征,但被诉产品中却没有注射板移动机构这一部件。因此无论被诉产品是否涵盖了原告专利产品的剩余其他零部件,都不会被法院认定构成侵权。


专利诉讼牵扯更多的技术问题,很多事实本质上属于技术事实,而对技术事实的理解和认识却可以不断深化和发展,同一案件不同程序裁判结论上的差异往往是因为控辩双方所展现或者有效阐述的技术事实产生了差异。本案再审审查与终审裁判即属此情形。本案不同层级的法院对专利产品中注射板移动机构这个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专利保护范围也因此在放大与缩小中不断变化。我方律师团队通过对技术事实的深刻把握,成功将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解释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被诉产品恰好不在这个合理的保护范围内,因此不构成侵权。


案件主办律师

孙大勇

主持人 周芮

好的,谢谢 孙律师的解答!那么企业在面临来势汹汹的专利侵权指控时您有什么具体的应对建议呢?

企业在面临专利侵权诉讼时,不要慌张。可以主要从以下四点出发进行辨析与抗辩:一、原告的专利是否有效?若被告认为原告的专利授权不当可以提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原告专利无效。二、被诉产品是否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一般而言若被诉产品同原告专利比较而言缺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则可主张不侵权抗辩。三、被告可主张被诉产品使用的是现有技术,即现有技术抗辩。四、若被诉产品来源于第三人被告还可以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当然,专利侵权诉讼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法律性,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案件主办律师

孙大勇

主持人 周芮

本案最终再审判决K公司胜诉,那么您现在的心情是如何呢?

被告K公司再审胜诉实属不易,历尽艰难。在这里,我要感谢湖北高院的司法公正,感谢客户的信赖。我和我的团队能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到这些真正需要维护正当权益的当事人打赢知产防御攻坚战,对我来讲,内心深感欣慰也备受鼓舞,这也坚定了我要在这个领域继续深耕、继续奋斗到底的信念!

案件主办律师

孙大勇

主持人 周芮

好的,谢谢孙律师非常专业的解答!


客户致谢


姜刚录(科软公司负责人):

感谢孙大勇律师团队。我这个官司从零三年五月份开始,首先给我一记拳击。因为这个产品我是投入巨大的精力自己研发的。在研发之初,我们就请孙律师帮我们把关,结果对方恶意搞我们。我们前期因为思想上有点弯路,所以就请了一个朋友帮我们打官司,一审打败了。二审我们就联系上了孙律师,孙律师给了我们一个正确的方向,应该怎么做,我们就按照孙律师的意见开始做。但是,已经稍微晚了一步。最后,孙律师给我们出了一个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拿过去之后,我们最终二审赢了。


对手不服,还要搞我们,在到处散布谣言说我们侵权了,我们败诉了,然后又要我们的客户退出市场,要我们退钱,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压力。这时候我又找到孙律师。孙律师二话不说,带领团队帮我们接过这个案子。然后 可以说是全力以赴、业精于勤,什么好词都可以用上。




我觉得(孙律师)把这个事情,把这个业务搞精了,搞透了,完全的明明白白。通过他的业务能力,通过他的辩论技巧,通过他严密的逻辑思维,让法官觉得我们律师既专业,水平又高,能力又强,性格上还勇往直前,坚持到底!法官告诉我们,你们是NO.1!今天我来到这里,就是我们大成团队NO.1!谢谢你们!


栏目策划:刘孝璇

视频剪辑:李喜玲

技术支持:李明昊

媒体支持:《知识产权参阅》




孙大勇律师

团队介绍

大成孙大勇律师团队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分歧较大的知识产权案件,曾数次成功代理撤销、改判专利执法机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乃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判。该团队曾为德国西门子、富士康公司、海尔公司、金门高粱酒厂及大疆创新、OPPO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该团队擅长代理各类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类侵权诉讼、行政查处以及专利无效案件、商标复审案件、专利&商标行政诉讼案件;擅长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等服务。


联系方式:

孙大勇律师邮箱:dayong.sun@denton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