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违约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2017年10月20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免费法律咨询: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②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④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2)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
  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但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