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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要不要送被告?司法鉴定听证会参加者有哪些人?

2020年10月13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孙大勇律师,罗湖区重大经济案件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要不要送被告?



一、司法鉴定要不要送被告


1、原告在诉讼中所提供的有关检查、治疗和鉴定等的事项,不一定都需事先告知被告,但若原告提出相关费用请求,应当有相应的法定票据等证据证明,被告可以对原告提出之证据进行质证,对有关证据提出异议或者直接予以否定。


2、原告在诉讼前自行委托有关具有鉴定资格的法定机构对有关事实进行鉴定,当然,如果在庭审中,被告认可原告所提出的鉴定结果。


司法鉴定的种类有多种,不同种类的司法鉴定所需的材料的要求也不一样。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通常为: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的样本和检材等。下面是委托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鉴定委托书


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


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


二、司法鉴定的费用谁来承担


按照法律规定,鉴定费用应该由委托单位垫付,具体费用与委托鉴定项目有关,你可咨询鉴定机构。你可以查询下《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网络上都可以查询。


司法鉴定的目的在于对诉讼案件的证据进行合法性检查,或者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或者经济财产损失进行合法性的检验,做出具有法律效应的认定,双方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相关事项。所以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合理性显然异常关键,对相关事项的鉴定错误可能导致司法判决的错误。






司法鉴定听证会参加者有哪些人?



一、司法鉴定听证会参加者有哪些人


听证参加人包括下列人员: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调查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听证主持人是指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本机关内部非本案调查人员中指定的,具体组织听证工作的人员。听证主持人一般由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案件需要,指定本机关工作人员协助听证主持人工作的非本案调查人员。记录员是指负责听证笔录制作、协助听证主持人办理听证的准备和其他事务的非本案调查人员。


二、司法鉴定听证程序


听证主体应由案件委托法院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工作人员,包括鉴定机构聘请的专家组成。听证会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主持,也可以由法院工作人员和鉴定机构鉴定人共同主持,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人或工作人员主持,应遴选好主持人,主持人应有掌控听证会程序和秩序的能力。


听证参与人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一般每方有3人参加,少于3人,有可能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多于3人不利于掌控会场秩序。患方参与人可以由患者、患者近亲属和代理人组成,医方参与人可以由医方业务领导、熟悉诊疗过程的医务人员和代理人组成。参加听证会的双方参与人中最好各有一名具备法律知识的代理人或者专业医师,这样更有利于从法律专业领域和医学技术层面上进行沟通、交换意见。


医疗过失司法鉴定听证会既不是法庭审判,也不是鉴定研讨会,鉴定人不能扮演法官角色,也不宜当场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言语间带有偏袒色彩,责备色彩。鉴定人应该对双方参与人持尊重、平等的态度,注意多听,善听,少说,慎说。


在听证会中,鉴定人一般不单独与医方或患方进行交流,以免形成误解。鉴定人应遵守鉴定规则,在整个鉴定过程中不得私自与某一方单独进行联系和交流,需补充的材料或需了解的事项,均通过法院调取。


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0年《侵权法》实施以后,在医疗纠纷的鉴定中,各级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逐渐减少,而医疗过失的司法鉴定逐渐增加,对法院的司法审判起到了关键性的技术支撑作用。如何提高医疗过失司法鉴定的质量,使作出的鉴定结论令当事人信服,减少重复鉴定的发生,组织好听证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举行司法鉴定听证会时,应当对参加人员进行审核。参加人员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严谨不法分子利用听证会制造假象对鉴定人的判决合法性产生影响。一般来说,鉴定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和本着对诉讼证据负责的态度,合法合理地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