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工程案例

关于对河南、广东等八省(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6年10月17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根据《建设部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建质电[2004]19号)和《关于对河南、广东等八省(自治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4]320号),建设部组织四个检查组,于2004年6月8日至6月14日对河南省、湖北省、福建省、广东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八省(区)(以下简称各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文章来源: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孙大勇 [深圳]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sdyjjjfls.cn/news/view.asp?id=864041270435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