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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臣专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标实务等相关知识的讲座

2016年10月17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建设工程招标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2002年6月29日

建设工程招标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根据2002年5月1日国家计委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在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流程表请在附件中下载)
1、招标资格与备案
2、招标方式确定
3、发放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发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7、踏勘现场
8、
(1)以书面形式
(2)答疑会 获取答疑纪要回执 、修改文件获取澄清回 执
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0、开标
11、组建评标委员会
12、评标
13、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
14、发出中标通知书
15、签署合同协议
图2-1 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
(一)、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是由招标人完成。
1、确定招标范围、招标阶段的划分
工程建设招标,可分为整个建设过程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称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或全
过程总体招标,或是其中某个阶段的招标,或是某一阶段中的某一专项的招标。
(1)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

工程建设总承包是指建设项目立项批准之后,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实施,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直至交付使用的工程承包。即通常称为“交钥匙”工程。
实行工程建设总承包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正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计划已经批准;
4)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可以首先对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招标,方案确定后针对中标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招标;也可以由方案中标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还可以分单项、分专业进行招标。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8月1日起执行)第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据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实行勘察设计一次性总体招标;也可以在保证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其目的是达到优化设计,降低工程投资。
实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有正式
批准的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勘察设计所需要的资金已经落实;
3)具有设计所必需的基础资料;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招标可以整个全部工程招标(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总承包);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可以采取包工包料、部分包工包料或者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发包。
实行施工招标的建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计划落实:项目的计划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复;
2)规划落实:建设项目已得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
3)设计落实:设计图纸已经审图机构审查同意;
4)建设资金的落实。(资金来源)

2003年3月8日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4)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七部委第27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3月1日起执行)第八条规定: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核准或者备案
3)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落实;
4)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具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详细的设备清单);
2、建设工程项目备案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备案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
(4)办理备案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备案条件)。
1)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项目主管部门的建设计划已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