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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试行办法 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2022年7月30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孙大勇律师,深圳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化工建设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化学工业建设监理工作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均适用于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系指执业资格,只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者才能担任化工建设监理的岗位职务。


  第三条 参加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办理注册手续,需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向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条 未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未经有效注册的人员均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监理业务。


  第五条 化学工业部负责化工行业的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审批工作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六条 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负责实施,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七条 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试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于每次考试前两个月组成并开始工作。其主要任务:


  发布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


  受理考试申请,审查参考人员资格;


  组织考试工作;


  向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考试结果;


  向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八条 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具有三年以上化工建设监理工作实践经验;


  在建设部或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第九条 经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核发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化工专业知识者,经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通知,也可核发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条 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自核发之日起,五年内未经注册,证书失效。


  第十一条 《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和《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化工建设监理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章 监理工程师注册


  第十二条 取得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化工建设监理单位,并经注册方能从事化工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三条监理工程师注册,由建设监理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予以注册。


  第十四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胜任化工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理工作;


  已取得化工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 注册管理机关收到注册申请后,依据第十四条进行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岗位证书,持岗位证书的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监理工程师业务权,可从事建设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七条 监理工程师退出、调离所在的监理单位或被解聘,由该单位报告原主管部门核销其注册;要求再次从事化工建设监理业务者,应重新申请注册。


  第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注册由主管部门每两年复查一次,凡复查不合格者,核销其注册资格并收缴其岗位证书第四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对于以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者,除由原主管部门收缴其资格证书外,并在三年内不准其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二十条 对于未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虽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便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化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者,则由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并在三年内不准其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和注册,对录用其工作的监理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至收缴其单位资格证书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严重违法乱纪、触犯刑律或因明显的过失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除收缴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取消其注册外,还应依法追究其经济或刑事。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于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议,逾期未申请复议的,处罚决定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监理实施原则

  核心内容:本文由为你讲述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权责一致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这种权力的授予,除体现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之中,而且还应作为业主与承建单位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的合同条件。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主体。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的承担者。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4.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严格监理,就是各级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控制建设工程的目标,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对承建单位进行严格监理。

  监理工程师还应为业主提供热情的服务,;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由于业主一般不熟悉建设工程管理与技术业务,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多方位、多层次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但是,不能因此而一味向各承建单位转嫁风险,从而损害承建单位的正当经济利益。

  5.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 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