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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违约的补救方法有哪些 合同违约赔偿金是订金吗

2022年7月15日  深圳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sdyjjjfls.cn/

  孙大勇律师,深圳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买卖合同违约的补救方法有哪些

1、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主要有三种情况:

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卖方拒绝交货时,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

英美法系国家则强调:一切合同义务都当事人所作为的许诺,即使做出许诺的一方没有过失,也构成违约,同样应承担违约。

《公约》规定:在卖方拒不交货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三种救济主法:

a.要求对方履行交货义务;

b.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

c.请求损害赔偿。

延迟交货

《公约》在延迟问题上的处理方式,参照《德国民法典》的做法,在第49条规定,只有当卖方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撤销合同。《公约》还规定,无论买方采取保种救济方法,都不妨碍买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即使买方已经以卖方迟延交货为理由撤销其合同。

货物与合同不符

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买方应采取哪些补救方法,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公约》规定,即买方应在发现或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情形的性质,否则即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a.要求交付替代物;

b.要求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

c.在宽限期内履行;

d.要求减低价格;

e.交货部分合格的情况下,不能全部解除。

f.撤销合同;

g.请求损害赔偿。

2、买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买方违反合同的主要表现有:

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

不按合同规定受领货物。

出现以上情况,应采取哪些补救办法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a.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如《德国民法典》规定,如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可以采取: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金;

请求赔偿和解除合同。

b.英美法系规定:卖方只能请求损害赠偿,而不能解除合同。买方拒收物和拒绝支付货款时,卖方可采取两种不同的救济方法:

一是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不付款,卖方一般无权对买方提出价金之诉,而只能以买方不接受货物为由,对买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

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买方,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买方无理拒绝货物,卖方可以以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买方提出支付价金之诉;二是买方已经接受了货物,而拒绝对付货款,卖方唯一的救济方法就是向买方提起价金之诉,要求支付货款。

二是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对货物所享有的物权。英国法律规定,当买方不支付货款时,卖方可以对货物进行以下两种权利:

留置权:即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可以对货物行使留置权,把货物留下来作为支付价金的担保,直至买方支付全部价金为止。一旦货物脱离卖方占有,卖方就不能行使此项权利,而只能行使中途停运权。

停运权: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把已脱离其占有但仍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重新取运回来的一项权利。行使此项权利需具备以下条件:卖方必须已经交出了对货物的占有;买方确无清偿能力;只能在货物的运输途中行使。

3、买卖双方都可采取的救济方法

损害赔偿;

逾期违约的,中止履行;

分期分批交货合同的违约救济办法:

交货,未交,交货。

交货,未交,交货。

交,未交,未交。

合同违约赔偿金是订金吗

一、合同违约赔偿金是订金吗

合同违约金和订金是不相同的,如果在合同中违约购买方违约时,卖方不退回订金的,违约金就属于是订金,但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是订金的,只能要求一种赔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虽然定金和违约金否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违约金只是民事的形式,并没有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来看待。此外,在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中说明了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的担保形式。

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担保效力要远远不如定金的效果。所以,定金和违约金的性质是不同的,购房者不要认为违约金能替代定金的作用。

2、作用不同

定金具有交易约定和预先支付房款的作用,而违约金只是出现违约行为的一种赔偿约定,没有确定交易意向和预先支付的作用。

3、产生方式不同

定金的产生必须由约定购房事宜的双方当事人发起,而违约金既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发起,也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而产生。因此,二者在产生方式上存在着差异。

4、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二者交付的时间不同,产生的原因也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定金具有解约功能。定金的支付一方面意味着合同的解除,违约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合约中的条款和义务;另一方面,定金可以作为预定的赔偿金,发生违约现象时可以用作受害人的赔偿,并且对于超出定金数额的损失,不得另外提出赔偿。

以上知识就是对“合同违约赔偿金是订金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违约金和订金是不相同的,如果在合同中违约购买方违约时,卖方不退回订金的,违约金就属于是订金,但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是订金的,只能要求一种赔偿方式。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